【共同防疫】致梅仙镇人民的一封公开信
2022-03-15 16:54:2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何淼兴 | 作者:何淼兴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7594



抗击疫情,我们一起努力


防疫公告
NOTICE

梅仙镇各位父老乡亲:

    3月14日0—24时,全国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3602例,其中本土病例3507例,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768例,其中本土1647例。形势异常严峻。为切实做好我镇疫情防控工作,严防输入性疫情发生,保障梅仙人民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,特发出如下倡议:

一:做好各项自主防护


非必要不出行。为避免旅途感染新冠病毒风险,请本镇村民尽量减少出行,非必要不离镇、非必要不返镇。


公共场所戴口罩、扫场所码。大家在密集场所、公共密闭空间、各类公共场所(如商场、超市、酒店、餐饮场所、文化娱乐场所、旅游景区等)和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(如公交车、出租车等)一定要严格落实“戴口罩”防控措施,出入重点场所(医疗机构、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等重点社会服务和管理机构,高铁站、汽车站、机场、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公共场所,重点商贸场所和服务业场所及社区小区等)必须按照“一门一码”和“逢进必扫”的要求,主动扫码,配合查验,同时继续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,出示健康码行程码。


积极接种疫苗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、最有效的手段,有助于建立群体免疫屏障,减缓并阻断疾病流行,保护个人和家人的健康。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尽快接种疫苗,早接种早受益,共同筑牢全民免疫屏障。


倡导“喜事缓办,丧事简办,宴会不办”。家庭聚餐、聚会不超过10人,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,须向属地社区(村)报备,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不组织、不参与未经审批的大规模聚会聚餐等活动。

二:做好个人主动报备


凡有疫情发生的省外人员,非必要不来(返)梅;确需来 (返) 梅的要主动报备。


各单位(企业)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省份,确需外出的按照“谁审批谁负责”的原则,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。对未经审批擅自外出,导致发生输入性疫情的,严格按照公安部 网管公布的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23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》第五条严肃处理。


主动提前报备的居民给予每人100元奖励。(3月22日24点前,符合条件的由镇指挥部以话费充值的方式予以兑现。举报电话0730-6771005)


未主动报备,属大数据推送涉疫信息,经排查后需要隔离的,隔离期间一切费用全部由个人自负。


来(返)梅人员属梅本地的向居住地村(社区) 报备;属来梅开展公务的向对接工作的单位(企业) 报备;单位(企业) 接到报备后,第一时间向单位所在地村(社区) 或镇防疫指挥部报备。


广大居民要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码状态,发生异常的,及时向村(社区)报备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三:做好村级自主摸排


各疫情防控指挥站应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未自主报备的涉疫省份来(返) 梅人员,情况属实的按300元每人标准奖励。(3月22日24点前,符合条件的由镇指挥部以话费充值的方式予以兑现)


省外来(返) 梅人员入住宾馆酒店,必须持有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没有核酸检测证明的,必须先做核酸检测后才能办理入住手续。在检测结果未出来之前,不能离开宾馆酒店。宾馆酒店发现红黄码人员后及时向属地村(社区)报告,并将其临时隔离。


对场所码扫码过程中发现红黄码人员,经核实属漏查漏管的,对居住地村(社区) 进行通报批评,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。

      请广大父老乡亲相互监督,相互提醒,共同树牢防疫意识,一起守护梅仙平安

责编:何淼兴

来源:平江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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